温建建[2010]317号各县(市、区)规设局(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2010版计价依据费用定额规定“民工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我市建设工程计价时“民工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下表费率计入规费。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民工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机械费1.1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从2011年1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实施中遇有关问题请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联系。附件:《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州市建设局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财政局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财建〔2006〕317号 是否有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国家税务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教育部、科学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现行有效。http://shlx.chinalawinfo.com/
案号(2020)吉0721民初317号是什么意思?离婚案2020年吉林市第0721民事初审第317号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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