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章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该名称可以作为药品商标使用吗药品属于商标类别里面第5类,具体可以找商标代理机构检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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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章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该名称可以作为药品商标使用吗药品属于商标类别里面第5类,具体可以找商标代理机构检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