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作用在于告诉消费者某件商品是谁提供的,指示商品的不同生产者。商品的通用名称则是在某一范围内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的名称,包括规范的商品名称、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以及商品的简称。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指的是注册的商标使该产品的通用名称。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缺乏显著特征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另外,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也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扩展资料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工商局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有哪些
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作用在于告诉消费者某件商品是谁提供的,指示商品的不同生产者。商品的通用名称则是在某一范围内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的名称,包括规范的商品名称、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以及商品的简称。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指的是注册的商标使该产品的通用名称。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缺乏显著特征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另外,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也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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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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