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4年前申请的1年才注册很正常,原来商标局查速度就是这如果没通过商标很有可能被驳回了,而不是注册下来了。
第二,是否构成抢注要依情况而定,如果你公司商标为臆造,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则大概可以认为是抢注;
第三,从你写的内容看着个商标已经注册下来了。如果你公司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考虑基于商标法31条向商评委提出争议。能否争议下来主要看你公司的商标是否达到了"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还要证明抢注人存在恶意,如果这两点中有一项证据不充分,则争议成功率不高。
第四,三年不使用撤销的申请日是要从注册之日起算加3年。比如这个商标的注册日期为2010年2月21日,则撤3年的最早申请日期为2013年2月21日。
现在的商标局审查速度很快,如果你的商标和在先商标指定商品确实类似,那么你的商标肯定被驳回,因此在递交申请的时候一定要同时递交争议或撤3年的申请,这样在驳回复审的时候有一定的依据。
如果你们等抢注人起诉侵权再行动就为时已晚了。你们起诉他恶意注册法院是不会采纳的。所以,争议/撤3年一定要在申请日之前或同时提出,同时要密切关注这些案件的进展。同时为了保险起见,如果你们公司商标被驳回,在递交复审申请的同时要递交一个新注册申请以保持连续性。
至于你追问的问题,我看不明白。假如你在业内使用长城、牡丹等常见词汇,人家申请注册这样一个和你们公司用了一段时间一样的商标,除非有充分的依据,否则并不能类推出他有恶意。这个问题你可以看上面的第二点。
另外,“图形不同,但文字相同,字体相同,颜色相同的商标,且同一类目群内,虽然一眼就可以看出2个商标是不同的”这句话本身就有问题。图行不同但是文字相同的商标肯定是近似商标,但是在一个群组里面的商品/服务不一定都属于类似商品/服务,是不是类似要参考商标局发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公司的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被了可以采取错事撤掉对方的商分时间两种办法,公告期。公告期结束以后可以提争议撤销。但是抢注有一定的判定条件。
1 如果商标没下来,可以提成异议,商评委进行复查
2 如果你有商标证,他和您的名字又一样。可以先北京中院诉讼。去起诉商评委!
要完成第一步。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我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他人现有先权利,也不得以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如何应对措施: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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