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国外公司在中国注册外国商标,按照TRIPS协定和巴黎公约,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仅注册只在外国使用的商标,则不可以,因为可能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如果国内子公司单独注册,可以不受外文的限制,即直接以中文注册,但是如果与国外公司商标类似,需要有国外公司的授权。按照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体系,该国外公司可以申请国际注册。
商标权的主体指的是什么?
你好,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主体有如下5种人:
(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
(4)个人合伙:
(5)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其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综上所述,按现行商标法律规定,外国的(含大陆境外的)自然人可以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而中国的自然人目前暂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可以被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
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有哪些
商标权的主体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即权利主体。
我们要弄清什么人可以成为商标权的主体,不可不对注册商标申请人的主体作些必要的了解。
什么人可以成为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呢?我国《商标法》第4条、第9条以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对其生产、制造、加工、选拣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或服务商标注册。
根据以上规定,依法成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以及与中国签订有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公约或以对等原则相互保护商标权的外国公民或法人,都可以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其申请一旦获准,他们就成为我国商标权的权利主体。
可见,我国商标权的主体是非常广泛的。
而且,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和客观形势发的需要,一些新的经济组织形式还会不断出现,商标权的主体范围也会而扩大。
《卓一知识产权》
如何选择商标注册主体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分两种,一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另一种则是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商标的注册申请必须由申请人主动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2)除此之外不符合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要求的,对其注册申请商标局将不予受理。申请的商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商标的构成要素要符合规定,即由商标法规定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元素单一或组合组成。2)商标的基本功能是识别作用,所以由以上元素构成的商标须具备自己的显著性特征,不能和其他商标产生混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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