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类 餐饮住宿。
【注释】
第四十三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 本类尤其包括: ——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预订服务,尤其是通过旅行社或经纪人提供的服务; ——为动物提供膳食。
本类尤其不包括: ——提供永久使用的不动产,例如住房、公寓等的租赁服务(第三十六类); ——由旅行社提供的旅行服务(第三十九类); ——食物和饮料的防腐处理服务(第四十类); ——迪斯科舞厅服务(第四十一类); ——寄宿学校(第四十一类); ——疗养院(第四十四类)。
注册一个酒店的商标,应该算在哪一类里面?
43类服务项目: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餐厅饭店餐馆茶馆咖啡馆自助餐厅,会议室出租等。
从酒店的规模,和项目可以细分为以下类别:
一、小型酒店类注册商标类别列表:
43类服务项目: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餐厅饭店餐馆茶馆咖啡馆自助餐厅,会议室出租等。
35类服务项目: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销市场营销等。
二、大型酒店连锁类商标注册类别列表:
43类服务项目: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餐厅饭店餐馆茶馆咖啡馆自助餐厅,会议室出租等。
35类服务项目: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销市场营销等。
41类服务项目:培训安排和组织会议安排和组织大会娱乐策划聚会迪斯科舞厅夜总会提供卡拉OK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健身俱乐部等。
扩展资料:
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中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的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商标与商号相结合。商标与商号相一致,这样既可以宣传商品的商标,又可以宣传企业,也让客户容易记住。用别的企业的商标作为商号易引起纠纷。
设计的商标应为创意之作,显著性强。商标应容易与其他商品区分开来,比如长城、神州等作为商标,易与别的商标相混淆,也易成为别的企业的商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酒店标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商标
酒店商标属于哪一类
你好,我麦汇网,餐饮住宿属于第4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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