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在国内受保护吗
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指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由专利机关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在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如何才能受到保护?
一项新的发明创造只有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专利如何分类?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能取得专利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是产品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
属于侵权
什么是专利?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7条(1)的规定,任何缔约国的本国法不得对国际申请的形式或内容提出与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同的或其他额外的要求。专利合作条约第27条(5)又规定,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中,没有一项规定的意图可以解释为限制任何缔约国按其意志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的自由。尤其是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关于现有技术的定义的任何规定是专门为国际程序使用的,因而各缔约国在确定国际申请中请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时,可以自由适用其本国法关于现有技术的标准,以及不属于申请的形式和内容要求的其他可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基于专利合作条约的上述规定,对于进入阶段的国际申请,应当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审查:
(1) 申请的形式或内容,适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上述规定与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冲突的,以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准。
(2)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适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规定。
2.2 与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关的条款
专利法第五条: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等的客体;
专利法第九条:先申请原则;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四款:发明的充分公开,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优先权;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单一性;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及分案申请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指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由专利机关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在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如何才能受到保护?
一项新的发明创造只有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专利如何分类?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能取得专利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是产品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
属于侵权
什么是专利?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7条(1)的规定,任何缔约国的本国法不得对国际申请的形式或内容提出与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同的或其他额外的要求。专利合作条约第27条(5)又规定,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中,没有一项规定的意图可以解释为限制任何缔约国按其意志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的自由。尤其是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关于现有技术的定义的任何规定是专门为国际程序使用的,因而各缔约国在确定国际申请中请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时,可以自由适用其本国法关于现有技术的标准,以及不属于申请的形式和内容要求的其他可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基于专利合作条约的上述规定,对于进入阶段的国际申请,应当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审查:
(1) 申请的形式或内容,适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上述规定与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冲突的,以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准。
(2)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适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规定。
2.2 与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关的条款
专利法第五条: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等的客体;
专利法第九条:先申请原则;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四款:发明的充分公开,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优先权;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单一性;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及分案申请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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