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技术交底书-专利技术交底书是什么?(4)
时间:2022-11-07 06:14
可以通过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结构特点的分析和理论说明相结合,或者通过列出实验数据的方式予以说明,但都应当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指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区别。 机械、电气领域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结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和作用方式进行说明。但是,化学领域中的发明,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适于用这种方式说明发明的有益效果,而是借助于实验数据来说明。 对于目前尚无可取的测量方法而不得不依赖于人的感官判断的,例如味道、气味等,可以采用统计方法表示的实验结果来说明有益效果。 在引用实验数据说明有益效果时,应当给出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方法。 (三) 附图说明 要求:附图说明是对附图的描述性文字。说明书有附图的,应指出附图名称,附图中各标记的含义。局部剖视图要单独编出图号和给出名称,并单独说明。不要包含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附图或者标记。 (四)具体实施方式(字数:800以上) 要求:结合附图对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这一部分要给出发明创造的实施方案,是技术方案的具体化,要求内容十分具体,所有的配方及参数都通常是一个具体的点(而不是一个范围),实施例 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实施例越多,越有利于获得宽范围的保护,一般来说,这一部分至少应具体描述一个实施方式。有时可以将一个实施例理解为一次 试验的详细记录,改变一种或多种原料,或者改变一个或多个实验参数再做一次试验,就是另一个实施例。实施例的详细程度类似于学生实验的教科书,要清楚到普 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够按照所说明的内容重复出来。 (五) 附图 要求:附图可以是选育系谱图、工艺流程图、产品结构示意图等,附图上不能有文字和尺寸、也不要有元件值。对机械图,将各部件用引出线通过阿拉伯数字 统一标号;对电路图,在原件旁标注原件符号及顺序标号(如R1、R2)。附图应在A4纸上用黑笔绘制或用计算机打印。发明专利可以视发明内容有或没有附 图,实用新型必需有附图(示意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的要素和要求 要求: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和所属类别,并有四套照片或图片;要求保护形状的,应提交六面视图(实物的前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 图、左视图、右视图)和立体图;要求保护图案的,应提交展开图和立体图;要求保护色彩的,应提交彩色和黑白照片或图片;图的大小在3×8厘米到15×22 厘米之间;图片上不能出现阴影或虚线,照片的背景只能有一种颜色,而且照片上除了所要求的外观设计外,不能有其他任何别的物品;另外,不管提交的是图片还 是照片,各视图都必须是正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