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是什么图片-发明专利说明书中是否能含(5)
时间:2022-11-07 06:14
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申请文件的文字部分应当横向书写。纸张限于单面使用。 请问专利图用什么软件画 以下是专利实施细则里面涉及附图的相关内容,详细的还请参看《审查指南》的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几幅附图应当按照“图1,图2,……” 顺序编号排列。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 第十九条 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 或者“如图……所示” 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第三十九条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 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 未使用中文的; (三) 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 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 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 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第四十条 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