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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申请应提交-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那(2)


  e.外观设计产品的效果与制造的特殊材料有关时,简要说明中应注明材料。
  f. 对需要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产品,除了提供色彩及黑色图或照片各两套外,还应在简要说明中说明,本产品应保护的色彩。
  g. 新开发的产品,特别在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尚没有的,要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产品的使用方法和目的,以明确保护类别和专利局补充分类表。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一式两份;外观设计图或照片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应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或照片各两份;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要求减缓各种专利费用的可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二份。
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数量和规格

  以上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要求减缓各种专利费用的可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二份。
  以上文件必须是打印文字(采用4、小4或5号字的宋体、仿宋体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一定要清晰;纸张为A4的打印纸或复印纸,而请求书为A3纸;文章版心位置:距纸张的上边和左边留有2.5厘米的边距,距右边和下边留有1.5厘米的边距),并且一律采用专利局规定的统一专用表格格式。
申请费及其它费用的减缓

  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同时,可以将"费用减缓请求书"一起交上,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应写明减缓理由,个人申请减缓的,须写上年收入情况,两个人共同申请的应写明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写明要求减缓的各种费用种类。可减缓的费用种类包括五种: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专利批准后,前三年的年费。可同时提出减缓以上五种费用。
专利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可能采用到专利局或专利局设在各地的九个代办处办理当面递交或以邮寄方式寄交。专利申请文件可直接向专利局递交,也可通过邮局邮寄,但必须使用挂号方式邮寄,申请文件一般不许折叠,应使用能装下A4纸的信封以挂号方式邮寄。
  1.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必须按照专利法的要求以挂号信函方式邮寄,保存好挂号凭证。以非挂号信函方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查询。
  2.以包裹形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受理。
  3.根据细则第119条规定,以邮寄方式递交专利申请的,每封挂号信函只能邮寄同一件专利申请的文件。
各种费用的交纳

  各种费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专利局当场交纳(直接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的,可当时交纳申请费);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局汇款交纳。通过邮局递交申请文件的,(约过一个月左右)在接到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后,交纳申请费,交费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之内。必须注意,该期限决不是自"受理通知书"发文之日起二个月之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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