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智慧商知云|代办专利保过申请|软件著作权保过申请移动版

主页 > 专利学院

分案申请专利保护时间-如何提出发明专利的分案(2)


综上所述,提出分案申请的期限是:在原申请结案之前。换言之,只要原申请还处于未决状态,申请人都可以基于原申请提出分案申请。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什么时候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根据我国《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知识产权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
原申请缴纳办理登记手续费用后,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仍可以提出分案申请。此外,在原申请已经被驳回生效之前(含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复审期间和行政诉讼期间)可以提出分案申请;在原申请已经撤回之前、原申请已被视为撤回之前(含恢复期)也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针对已提出的分案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根据原申请审核,但因分案申请存在单一性缺陷,申请人按照审查员意见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情况除外。
如何提出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应当满足如下要求:

(1)分案申请的文本

分案申请应当在其说明书的起始部分,即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之前,说明本申请是哪一件申请的分案申请,并写明原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

在提交分案申请时,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的副本;要求优先权的,还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2)分案申请的内容

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否则,应当以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或者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为理由驳回该分案申请。

(3)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分案以后的原申请与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分别要求保护不同的发明;而它们的说明书可以允许有不同的情况。例如,分案前原申请有A、B两项发明;分案之后,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要求保护A,其说明书可以仍然是A和B,也可以只保留A;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要求保护B,其说明书可以仍然是A和B,也可以只是B。


分案提交时机


1、原专利申请受理后至办理(授权)登记手续期限届满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换句话讲,申请人可以自原专利申请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一直到原申请《授予专利权通知书》规定的办理登记手续期限届满之前,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专利保护时间-如何提出发明专利的分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