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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糕商标-商标转让中甜点属于哪一类?(3)


※[C300039 ] 汉堡包,[ C300040 ] 麻花,[C300041 ] 油茶粉,[ C300042 ] 茶汤面,[C300043 ] 芝麻糊,[ C300044 ] 豌豆黄,[C300045 ] 蜂糕,[ C300046 ] 热狗,[C300132 ] 月饼,[ C300133 ] 米粉糊

注:1.燕麦食品,燕麦片,燕麦粥与3008人食用的去壳谷物,薄片(谷类产品)类似,与第八版及以前版本3008麦片交叉检索;

2.跨类似群保护商品:甜食(3004,3006);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3006,3010);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3006,3010);谷粉制食品(3006,3007,3009,3012);人食用小麦胚芽(3006,3008)。
商标转让中甜点属于哪一类?

商标注册第30类规定包括内容如下:

本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来自植物内的食品,以及调味用佐料。尤其包括:含咖啡,可可或巧力的饮料;人类食用谷物。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度。《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颁布,1993年、2001年两次修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

第三条: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第四条:商标法第六条所称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发糕商标-商标转让中甜点属于哪一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