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商标权会计分录-3000元购买商标权的会计分录
时间:2022-10-31 18:18
3000元购买商标权的会计分录 购买商标权的会计分2113录是: 借:无形资产 3000 贷:银5261行存款41023000 例如: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他业务1653收入 3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3000×5%=1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50 扩展资料: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是其他法定权利,而且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 3000元购买商标权的会计分录购买商标权的会计分录是:借:无形资产 3000贷:银行存款 3000 转让一项商标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00的会计分录一、转让商标使用权,取得收入的会计分录是: 确认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0 二、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即为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扩展资料: 无形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举例: 在转让过程中,除了按转让合同金额双方计交印花税外,转让方还要按转让金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如果是以无形资产交换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则双方都是购销双重身份,印花税要按两份合同计税。 资产转让方除了按转让金额计交营业税外,作为换回的货物,其入帐金额中可能含有消费税,并视存货或固定资产,在价外或价内反映增值税。 对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在扣除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及被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时的无形资产帐面净值后,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转让之前,应充分考虑在各种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下。企业要纳的税种,以求整体税负最轻、转让净收益最大。 确定何时转销无形资产需要进行判断。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该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例:三源株式会社2003年5月20日对外转让无形资产,收取价款48万元,无形资产账面摊余价值6万元,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解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应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2.4万元(48×5%)。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转让其所有权,二是转让其使用权,两者的会计处理有所区别。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受让方只能取得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在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下,由于转让企业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不应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 三源株式会社无形资产转让应分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分别做会计处理如下: 1.三源株式会社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 借:银行存款480000贷:无形资产60000应交税金24000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396000。 2.三源株式会社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 借:银行存款48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480000借:其他业务支出240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转让 转让一项商标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00的会计分录一、转标使,取得收入的会计分:1认转让时:借:存款 200000其他业务收入200000二、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即为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三、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仅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受让方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无权转让。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不能注销无形资产摊余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