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代理机构条件-专利代理机构如何进行
时间:2022-11-11 13:34
专利代理机构的要符合哪些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目前我国已有专利代理机构870多家,包括涉外代理机构。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条件如下: (一)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符合下列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三)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四)合伙人或者股东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4、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品行良好。 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代理机构有哪些 一、设立条件 (一)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符合下列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三)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四)合伙人或者股东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4、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3、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4、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