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怎样情况才算侵权-怎样才算商标侵权?(4)
时间:2022-11-01 21:32
具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 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同一种商品或类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