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商标侵权-商标侵权非恶意
时间:2022-11-01 21:33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维权? 恶意注册指恶意抢注他标。一般是他人使用在先,而且有的名但是没有注册的商标,最容易被其他的人抢先注册。 1、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获得商标法的保护。这就给抢注份子提供了条件。 2、商标一旦被抢注,被抢注的申请人要么高价买回,要莫就不能再使用自己已经打出广告的商标,进退两难。而抢注商标人则获利。 抢注的衡量标准: 一般很难定位,被抢注的申请人都找不到证据证明别人是抢注自己的商标。只有当商标的名气很大,具有广泛的市场时,才能够被认知,从而找回自己的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27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打击侵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是标规定的。《商标法》第六十条 商标侵权非恶意 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绝由条款如第十一、十二条,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或者违反相对理由条款如第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能被宣告无效。这其中,有些条款是只针对“明知”的主观状态,比如第十五条规定的代理人、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或基于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其他关系而明知他人商标存在,但有些条款却包括“明知或应知”两种主观可能性,比如第三十二条后半段。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所依据的条款是只针对主观“明知”状态,则侵权诉讼应很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诉讼;但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所依据的条款中包括“明知或应知”两种主观状态,则不易判断侵权诉讼是否构成“恶意诉讼”,除非商标局或商评委的认定中明确当事人申请商标是基于“明知”的主观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