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案例-商标被驳回后的复审通(3)
时间:2022-11-01 21:33
2、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程序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①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②《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 ③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④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⑤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⑥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驳回复审费用: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代理公司的代理费根据案件复杂难易程度而定,一般地案件,代理费2000元。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3、商标驳回复审的评审和裁定 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将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成立的,即作出撤消商标局的驳回裁定,核准该复审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并移交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及公告事宜;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即作出驳回该复审商标的裁定,商标申请人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可自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4、驳回复审的时间 一年半左右有结果。 商标被驳回后的复审通过几率 这个要先简单的说明下商标申请人的简介,然后说下商标的由来。之所以被驳回了就是有在先权利,又叫印证商标。然后你就从几个方面进行说明,说明你的商标和引证商标不近似。来个简单的总结,就OK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