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五年期间-商标突破五年有效期到啥时候(3)
时间:2022-11-01 21:33
4、 在先使用抗辩策略 《商标法》 第五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如能证明限于注册权利人使用,则可成功抗辩。 5、 通用名抗辩策略 《商标法》 五十九条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因此,如果某商标是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即使经过注册,仍然可以考虑通用名抗辩。 6、 撤三抗辩策略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发现商标权利人三年以上没使用,可以据此抗辩。 商标突破五年有效期到啥时候 你好! 首《商标法实施细则》已于200209月15日随着《商标法实施条例》行而废止,其规定已经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关于商标争议的期限问题,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根据主张的事实与理由不同,争议的期限也有不同: 1、依据《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禁止性条款)提起争议申请,或者以已经注册商标是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为由提起争议申请的,没有期限限制; 2、依据《商标法》第13条(相关规定)、15条、16条、和31条(损害在先权利和恶意抢注)规定提起争议的,争议的期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对恶意注册的,所有人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 3、依据《商标法》第28条规定(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提起争议申请的,争议的期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法律规定: 1、《商标法》第41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9条。 商标注册通过五年了,为何其他公司还能向商标... 商标撤销,指对注册商标的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争议撤销三种。 其中,使用不当的撤销是不以注册时间来考量的,别人只要认为您使用不当,随时可以提出撤销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