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字头商标的意义-商标法多少条规定加国字不能(2)
时间:2022-11-01 21:33
所谓的“带有“国”字头的注册商标”,只是取名字的人取得比较妙,使一大部分消费者联想到了政府机关。以国字开头的商标注册的确有难度,但这并不说,大企业或者机关注册就容易一点。 对含有与我国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即国字头等商标,首先需要符合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因为这种商标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使之以为该产品/服务是由政府部门经营或者提供的,同时也容易涉嫌违反商标法第10条,即是否使用到了一些被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 “国”字头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1)、对“国 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 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2)、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 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从本质上来说,带国字头的商标没有什么特别稀罕的,即使以国字头的商标注册成功了,它也还是一个普通商标,关键是看知名度。很多品牌不讲究什么商标字头的,通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加上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赋予了商标更多的价值和知名度,形成良性循环。 ?含“中国”字样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1)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2)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3)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4)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商标法多少条规定加国字不能申请商标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在其、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商品上或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