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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近似驳回-商标被驳回怎么办?有什么处理方(2)



二是由于盲查期导致的。上面说的代理组织查询不利,指的是盲查期以外的查询。之前笔者在许多文章里提到过盲查期。商标统一在北京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都是3个月以前的数据。假如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请了,那这个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这个结果也是无法查询的。此种原因被驳回的,责任也不在代理组织,通常是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是由于违反强制规定。违反强制规定的商标包括: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如:29类辣翻天商标被驳回,理由是没有显著性。30类下火商标也是这种原因。33类苁蓉商标被驳回,理由是通用名称。11 类曾有人注册“成吉思汗”在马桶上,被撤销了,认为是有不良影响的商标。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商标近似被驳回,大家帮我看下复议成功率是多少?
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同分为两种情况:1第一个商标请人一样,然后再提出新商标申请是不会被的;2、如果两次商标申请的申请人不一样是会被驳回的。
例如你第一次商标注册的时候是注册在公司的名下,你第二个商标注册在法人名下的话,这样是相当于两个申请人,是属于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规定具体如下:
1、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近似驳回-商标被驳回怎么办?有什么处理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