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为商标-个人的名字可以作为商标来使用吗
时间:2022-11-01 21:33
可以作为商标申请的是是什么? 任何能够将人、法人或他组织的商品与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通常可以划分为哪几种类型? 经商标局核准注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商标。商品商就是在商品上的商标,是相对于服务商标而言的。服务标志是指某人在提供服务时或在广告中用以区别其服务与他人服务的标志。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声音可以作为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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