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商标法期刊-报纸,期刊名称可以申请商标注(3)
时间:2022-11-01 21:33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您可以先去中国商标网查询下这个商标是否已经进行注册了。如果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申请注册该商标。 商标申请程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的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时间。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申请材料准备: 1、需商标图样;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出版管理条例》与《印刷业管理条例》涉及了哪些制度 一治区新闻出版局对全版、印刷、发行活动实施监督。其中包装装潢印刷品刷经营活动由自治区经贸委负责监督管理。自治区文化厅、公安厅、工商局、保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有关的出版、印刷、发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各行署、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受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委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印刷、发行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业务指导。各行署、市、县(区)人民政府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各行署、市、县(区)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出版、印刷、发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出版单位的设立和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出版,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依据《条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印刷企业的设立,实行“两证一照、先证后照”的审批制度。对未办理印制许可证的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应向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核发出版物印制许可证。设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企业,应向自治区经贸委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核发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许可证,批准手续送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备案。申请其他印刷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应向所在市、县(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核发其他印刷品印制许可证,并向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