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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做为商标使用-如何界定商标法意义上的

怎样认定商品商标的使用方式?
您好!
根据《商》第52条的规定,侵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如能更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如何认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性质
商标使用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如何认定近似商标侵权
商标的使用是指标用品、商品包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在侵权案件中的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证据上时,要求形成一条完整的销售链,其中应包含商品的生产,出库,入库,进入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证据材料。在这其中最重要的证据材料应该为销售协议,销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等。

 如何认定做为商标使用-如何界定商标法意义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