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要进行商标许可备案,需(4)
时间:2022-11-01 21:50
商标许可使用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般而言,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形式合同法、内容合法者,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便具有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未经备案的,许可双方当事人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主张商标使用许可的效力,但前提是该第三人应该是善意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是否生效?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以得知,通常情况下,双方自愿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即使没有经过备案,许可合同也是依法成立并生效的。但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没有到商标局备案,不得对抗善意使用的第三人。当然如果双方约定必须到商标局备案许可合同才生效的,那么只有到商标局备案,许可合同才生效。 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有什么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以得知,通常情况下,双方自愿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即使没有经过备案,许可合同也是依法成立并生效的。但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没有到商标局备案,不得对抗善意使用的第三人。当然如果双方约定必须到商标局备案许可合同才生效的,那么只有到商标局备案,许可合同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