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遭拍卖-法院拍卖商标原有授权是否有效(3)
时间:2022-11-01 21:51
第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更多有关专业商标及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或者更多服务,请登录www.shewentm.com或者致电010-82685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