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延展费用-商标过了续展的延展期还可以办理(2)
时间:2022-11-01 21:51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望采纳 在商标转让协议中,有一项是要求填写商标下次延展... 您好,每个公司的底价不一样,而且最终成交价也不会一样。所以没有办法给你一个准确的答案。不过,价格不一样,服务也就不一样。望您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