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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权期限-商标使用权期限是从什么时候算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望采纳


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几年
1.商标有效期,主要是指商标专用权受保护的有效期限,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2.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也有规定,如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专用权虽然有使用时间的限制,但是续展次数无限制,企业可以每十年申请一次续展,这也是法律为了保护企业所应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权的期限是多少年
商标权的期限是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世界各国几乎都对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规定了时间限制,但各国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长短不同,多数规定为10年,如日本、法国、瑞典、丹麦、比利时等国。各国商标有效期开始计算的时间也不同,如法国自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美国则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我国2014《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另有2014《商标法》第36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我国商标权期限-商标使用权期限是从什么时候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