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第二含义-表示第二的意思的字有哪些?(5)
时间:2022-11-01 21:51
按照美国著名商标法专家 McCarth y的说法, “ 第二含义”之所以被称为 “ 第二”含义,是因为它的产生时间处于第二位,并不是因为它在消费者心目中的重要性或含义上居于第二位。也就是说,一个具有 “ 第二含义”的标志,最初只是作为描述性标志,这是 “ 第一含义” ,后来经过使用,与特定的生产者联系在一起,成为商品来源标志,这便是 “ 第二含义” 。由此可见, “ 第二次含义”中的 “ 第二”及 “ 含义”两个词,都是含义极不准确的表述,在理解和使用时需要特别仔细。 在商标法上,并不是所有的商标都需要具有第二含义,只有商标法第11条第1款所规定的三种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才需要具有第二含义。具体地说,按照我国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通用名称、描述性标志及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在不具有第二含义之前,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如果这些标志具有了第二含义,就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这意味着,在判断某个标志是否具有第二含义时,正确的方法应该是,首先确定该标志是否属于商标法第11条第1款所规定的三种情况。只有在得出肯定的结论后,才需要进一步讨论第二含义问题。对于那些本身就具有有显著特征的标志,讨论其第二含义是不必要的。 商标的第二含义是一个事实问题,需要相关证据加以证明。申请人通常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证明: 第一,该标志已被申请人作为商标使用。至于使用的方式、时间和范围,目前尚无固定的标准,主要由审查员或法官根据商标法的精神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第二,该标志已与申请人有密切联系,成为申请人所提供的商品的标志或象征。第二含义的核心价值是 “ 联系” :消费者已将该标志看作申请人所提供的商品的来源标志,而不再是所有相同或类似商品的通用名称或描述性标志。这当然也需要由申请人通过证据加以证明。 概括地说,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申请商标已经作为商标投入使用,并通过使用而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起了特定的联系,申请商标便具有了第二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