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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类商标-一般化妆品类的商标需要多少?(2)

它会随着商品的丰富及人们对商品的认识而逐步增加及修订。中国自1923年起,先后制定公布过五个商品分类表。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世界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国际间的交往更加频繁。

一些认为,各国使用各自的商品分类表已不能适应有关商标事务的国际联系,给商标所有人到国外注册带来了麻烦,不利于商标事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

这些的商标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有一个国际统一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表。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尼斯协定。


注册化妆品商标,关于选择分类问题

化妆品属于第三类商标0306(不包括动物化妆品)。

第三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1、0301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2、0302清洁、去渍用制剂

3、0303抛光、擦亮制剂

4、0304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

5、0305香料,香精油

6、0306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7、0307牙膏,洗牙用制剂

8、0308熏料

9、0309动物用洗涤剂,化妆品

扩展资料:

尼斯分类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类别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一部分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

1、按照类别排列的分类表将商品和服务按照1-45类的顺序排列。

每类有一个类别号和标题,每类的标题概括了本类所包含商品的特征及范围,列出了本类包括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每项商品或服务均有一个顺序号,以便查找。

另外,每一类有一个注释,对本类主要包括哪些商品,本类与相关类别的商品如何区别,如何划分边缘商品的类别作了说明,这个注释对划分一些易混淆商品的类别有很大帮助。

2、另一部分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了按英文、法文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国商标主管机关也编排印制了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使用这个表查阅一般商品的类别就像查字典一样方便。


一般化妆品类的商标需要多少?
商标申请中,最常见到的商标驳回原因之一就是商标近似,那么如何判定商标是否近似呢,今天企盈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关于组合商标近似判定规则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什么是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比如,肯德基的商标就是由字母和图形还有颜色组合在一起的组合商标。
二、组合商标的近似判定规则

 化妆品类商标-一般化妆品类的商标需要多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