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26类转让-自有商标所有权如何转让
时间:2022-10-31 18:18
自有商标所有权如何转让 商标是可以转让的,不论是注册商标还是未注册的商标,只是注册商标的转让需要经过如下程序。1 、 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达成商标转让的合意并签订转让协议 ;2 、 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 , 商标受让人向商标局办理手续并缴纳商标转让规费 ;3 、 商标局受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 ;4 、 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 ;5 、 公告商标转让核准结果,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需要留意的是,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p> 自有商标所有权如何转让首先,要去公证处做转让公证。拿到公证书以后,拟定转让协议,和转让申请书。最后,提交申请。 自有商标所有权如何转让如何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一、简要说明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册商标的转让手续。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二、办理途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三、转让的书件格式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一)准备申请书件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提交受让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4、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上的合并(或兼并、改制)前名称和合并(或兼并、改制)后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5、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br/>(二)提交申请书件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三)缴纳转让规费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五、注意事项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 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六、特别声明(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二)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完成,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注册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有哪些?注册商标的2113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5261将其注册所4102产生的全部权利依法定程序1653移交他人享有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25条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3条规定: ①注册商标的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交送双方签字盖章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用药品及烟草制品的商标,受让人还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核准之日起转移。 ②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 ③为维护公众利益,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26条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5条第1款与第36条规定: ①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 ②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③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④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人必须符合《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的规定。许可他人使用药品、烟草等商品的商标时,在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存查时,被许可人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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