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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利技术出资协议-认缴制下注册资金不到位,(2)


第六,还有一个特别需要强调的问题,就是入股后涉及到的公司治理问题,我国原有的《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金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无形资产的比例可提高到35%。
跟公司签订的干股分红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如果公司主要以你的技术作为经营业务,那30%最合适。因为非专利技术很难做价格评估,的方式是你朋友出全部资金,其中30%挂在你的名下,相当于你朋友替你出了30%的股份,然后你们再双方约定一个合作协议,如果你主动退出,该股份自动归还你朋友,如果公司持续,你始终占用这些股份,这是最合理的方案。
认缴制下注册资金不到位,股东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非专利技术,无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在投资的时候通过股东之间的协商作价,记入投资协议,形成股份,参加公司的经营和利润分配。不管给你的配股10%是什么性质的股份,只有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股权登记表里有你的股份记录就等于法律认可和保护你的10%股权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何区别
我介意你写协议的时候写明,技术和投资金是平起平坐的,没有技术光有钱不行,有技术没有钱也不可行的,所以分红是一样的,其他都是本职工作,必须全力以赴,尽心尽责,技术生产为你来负责,销售,开阔市场外围的让你朋友来负责,协议写清楚免得以后有了矛盾,难以分清,


 非专利技术出资协议-认缴制下注册资金不到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