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智慧商知云|代办专利保过申请|软件著作权保过申请移动版

主页 > 商标资讯

商标法商标侵权解释-如何判断商标侵权?(3)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在长城葡萄酒商标侵权案件中,被控商标嘉峪长城与原告中粮的长城商标在具体的时空条件下,消费者极易造成混淆。院在判决书中认定:“嘉裕公司的‘嘉裕长城及图’商标使用了中粮公司第70855号‘长城牌’注册商标显著性的文字构成要素,并易于使相关公众产生市场混淆”。



因此,在判断被诉商标是否具有混淆可能性时,原告并不需要过多的举证,只要让法官相信消费者很可能混淆就已经足够。法官应当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以他们的辨别能力综合购物时的特定背景,做出最接近真实的判断。


商标侵权要怎样认定呢
一、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没有差别;“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色彩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形成的商标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的主体形状、色彩组合近似,将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同时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误认为该侵权商标的商品为原注册商标商品有特定联系。
相同或相似商标的认定原则为: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份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定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二、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2)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3)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
(4)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商标法商标侵权解释-如何判断商标侵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