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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商标规范使用案例-商标的使用规范的相关案(5)


记者在一家超市看到,一家标有合法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的榨菜每包卖2.5元,而另一家标有“纯天然产品绿色健康”字样的同样榨菜仅仅卖每包2元。据销售人员介绍,后者很明显卖得比前者快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看下价格就毫不犹豫地把后一种夸大宣传的榨菜扔进购物篮。同样在蔬菜专卖区,记者看到塑料袋包装上标有“绿色健康”的蔬菜柜台,很明显比没有任何包装的蔬菜柜台前人多。
谭主任介绍,目前我国真正获得绿色食品商标使用权的厂家有3000多家、4000多个产品,在广东省有110多家、180多个产品,但到目前,他们办公室也没碰到类似的案例。对于这些违规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厂家,谭主任表示,一经发现将采取有关措施,对“绿色食品”商标的侵权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虽然都是以环保、安全、健康为目标的可持续食品,代表着未来食品发展的方向,但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又有一定的区别。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有机食品的标准比绿色食品高,被人称为“纯而又纯”的食品,它从基地到生产,从加工至上市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法院判决商标侵权案件的规则有哪些
八争 厦门“万杰隆”赢牌

  厦门 www.xmnn.cn 日期:2008-07-08

  ■两商标虽仅一字之差,但图案等“显著性”不同,所以万杰隆赢得官司。
  ■厦门本土品牌“万杰隆”已在全国开设近千家专卖店。(资料图片)

  “万杰隆”终于可以扬眉吐气地使用现有商标了,而这一结果,“万杰隆”当家人——许木杰董事长等了足足8年。据了解,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万杰隆”集团的诉求,撤消了商标评审委的裁定和一审判决,由此,“万杰隆”赢得商标之争的胜利。

  “万杰”VS“万杰隆”

  1998年,许木杰创建了“万杰隆”服装品牌,并于当年6月18日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1999年9月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衣服、婴儿服装、游泳衣、鞋、帽、袜子、领带、腰带等。
  “当时就想做自主品牌并把它做大。”许木杰说,创建“万杰隆”时他是抱着一种做番事业的心态,而此前的1996年,他被评为厦门“首届十佳外来务工青年”,因此创业也有回报社会的目的。
  然而,2000年4月6日,一家远在山东、名为“万杰集团”的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争议,要求撤销“万杰隆wanjielong及图形”的商标注册申请,理由是其与注册在先的“万杰及图形”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当时的许木杰面临两种选择,即要么应诉,要么放弃。“放弃就意味着企业要么重新选择商标,要么就将被局限在加工领域。”许木杰表示,商标争议的风声一传出,当时就有一些品牌找上门来,商洽加工事宜,然而他最终还是决定“不抛弃、不放弃”,选择了应诉。

 判决商标规范使用案例-商标的使用规范的相关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