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留备案-商标预留保护备案 我现在公司没有(2)
时间:2022-11-01 21:33
⑶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5、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务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其流程为按商标局官网书式填写申请表,签字盖章后到商标局递交纸质版文件或邮寄,下面为官方要求: 1、备案办理方式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可以直接递交,也可以通过邮寄办理。 直接递交的标局对按要求填写的备案表及交验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留存交验文件的复印件。邮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要求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登记主管部门盖章的或者经公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直接递交的,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专门受理窗口办理;邮寄办理的,备案材料寄送至当地机构。 2、商标代理机构备案 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商标授权使用一定要到商标局备案吗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报送备案时,许可人应提交《商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缴纳备案费。 根据《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备案程序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