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答辩状-商标争议答辩书
时间:2022-11-01 21:33
商标争议答辩书 找一个合适的答辩本,结合对方起诉由进行回答证明自己的对商使用合法合理,并未侵犯其商标权。具体如下: ①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如果你是个人,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你是代表单位,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③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本人收到了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具体需要... 在我标侵权纠纷答辩委托代理律师写的 商标侵权纠纷答辩状: 贵院受理的原告山XXXX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李xx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现被告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答辩意见: 1、被告使用“XXXXX”五个字作为字号与原告的“XXX”三字商标具有显著区别,不存在冲突,不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XXX”的商标侵权。 首先,被告使用的字号的名称为“XXXXX”,是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合法登记的字号,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个字号不能单独的、割裂的来看,原告不应该把这五个字分成两部分来主张被告侵犯了其商标权,“XXXXX”的名称是一个整体,不应该被断章取义,而且被告使用的字体字形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不同,且前后字体字形前后一致,大小相同,并未突出“X”、“XXX”、“XXX”等文字。 另外,虽然“XXX”注册商标在读音、含义上均有相似之处,但要判断被告名称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主要还应看名称的使用是否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混淆。 误认是指相关公众对企业名称所有人与商标权人之间存在在某种特定联系的误解。 要判断是否造成误认,应当以一般消费者的注意力为准,并结合注册商标自身的显著性与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进行判断。 “XXX”为XX省XX市XX县境内的一个景点名称,为相关公众所知悉,该注册商标自身的显著性较弱,缺乏独创性,造成误认混淆的可能性极小,仅仅凭借“XXX”三个字起不到任何区别指定服务的作用,必须借助特定的字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