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文字规范-商标下的不予受理未使用规范汉字
时间:2022-11-01 21:33
对含有不规范汉字,不规范使用成语的商标申请行为说不 第一:具有生产权的必经过注册商《可查》 *必需要有标》(厂名、厂址、厂商商号、生产批号```) 第二:如有分厂 *必需注明总厂和生产该商品的分厂址 第三:卫生局发部了一系列法律,必需规定生产,其中对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生产标准《可查》 *必需有实地生产标准 第四:每种商品都必需经卫生局检验,合格才给予全格证,并有编号《可查》 油印合格证 第五:必需有检验人员印章和编号 第六:生产所用的材料,一一列出 第七:该商品的作用和功效 第八:该商品的用法和量 第九:适用人群 第十:生产日期 第十一:该产家的生产编号 其它标注厂家自定``` 产品包装上有哪些是法律规定必须有的? 一、产品包装要求的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包装必合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二、产品包装要求 根据GB1.7《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包装标准的编写规定》第3章的规定,编写产品包装标准时除应符合GB/T1.1的规定外,还增加了两项具体要求: 1、应将包装、流通环境条件具有共同要求的产品划分为一类,每类产品单独制定包装标准。该条规定就是要求单独制定产品包装标准。它是针对以往没有单独的产品包装标准,产品包装要求只在产品标准中笼统地列几条,不能确保产品安全而提出的。但为控制产品包装标准数量过多,规定按包装、流通条件要求大致相同的产品分类,每类产品单独制定产品包装标准。如 GB 4856《针棉织品包装》中包括几十种产品。 2、产品包装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应能用试验方法等加以验证。该条规定要求在产品包装标准中只规定那些能够得到证实的特性。没有具体内容的空洞要求不允许写入标准。产品包装标准中的要求应尽可能用数值表示,并可以用试验方法加以验证。 三、产品包装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