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共有-商标变更流程(3)
时间:2022-11-01 21:50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5续展手续 注册商标所有人需要在商[2] 标十年专用期满时,要求延续其商标专用权,应当提出注册商标 续展申请。 1、申请时间: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提出申请,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 申请的,可给予六个月宽展期,但要按规定交纳延迟费。 2、申请书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可在当地工商局所属的商标代理组织索取:原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份,商标图样5张。 3、申请手续:将填好的《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底稿及其他书件交由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4、商标局的审核:商标局对注册商标续展申请进行审核,认为手续齐备,符合规定,发放注册商标续展证明,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予核准,驳回申请。 商标注册人在收到注册商标续展公告和收到商标注册续展证明,申请注册商标续展即告完结。对于被驳回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的,申请当事人若不服,可在接到驳回通知书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注册商标续展进入申请驳回商标续展复审阶段。 6转让手续 转让流程: 在经济活动中或其它原因商标注册单位需要转让注册商标的,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1、申请书件:《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原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份。 2、申请手续: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填《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连同《商标注册证》交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3、审核:商标局对代理的书件进行审核,对于手续齐备,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核准,发放注册商标转让证明,并予公告。驳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申请,并通知商标代理组织,由代理组织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对驳回商标转让申请不服,可在接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从而转入申请驳回商标转让复审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