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共有-商标变更流程(6)
时间:2022-11-01 21:50
2办理途径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1] 3书件格式 变更的书件格式有四种:《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4变更手续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