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办理程序-中山商标如何办理(9)
时间:2022-11-01 21:50
东正认为,对企业来说最为省时、省力、省钱的做法就是:企业负责把自身的基本条件做上去,其他的交给一家专业技能出色的商标代理机构就可以了。 十四、的“个案认定”指什么?这与原来的认定的方式有区别吗? 的“个案认定”是指,的认定必须以一个符合规定的案件的出现作为认定工作的启动程序,在这个案件出现后,当事人一方向有关机关主张自己的商标是,相应的机关对该商标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并确定其是否是,从而使案件得以最终解决。 原来的认定则是“评比式”,即由工商总局主动对一些知名品牌进行评比,从而决定一些商标是。2002年以前认定的293个,都是通过这种办法进行认定的。 “个案认定”方式的认定,与原来的“评比式”认定的差别是非常大的,无论是认定途径、认定程序、认定标准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企业和代理机构来说,如果仍然按“评比式”的思路来申报,是难以取得理想的结果的。 十五、认定中的“个案”,是普通的商标侵权案件吗? 不是。 有人认为,商标被他人大量假冒是启动认定的的理由,但实际上,这样的案件根本无法启动认定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这种侵权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适用于进行认定。因此,认定中所指的“个案”,是一个特殊的商标侵权案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十六、如何正确理解“个案”的整个认定过程中的重要性? “个案”是整个认定的启动程序,从这个意义上讲,找准启动“个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实际的认定过程中,有不少条件非常出色的企业就是因为没有找准符合要求的启动“个案”而直接导致认定申请的失败。 但是也不能夸大“个案”的重要性,因为符合要求的“个案”毕竟只是一个启动程序,一旦认定工作启动后,是否被认定为将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有力,而无需再考虑个案的情况。 因此,“个案”对于启动认定程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对其后的认定结果不起作用。 十七、什么样的商标才有望认定为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结合我们在协助优秀企业申报认定商标实践中总结的经验,我们认为,基本达到下列要求的企业,就可以尝试申报认定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