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商标如何申请书-商标申请书“商标说明”如(5)
时间:2022-11-03 07:56
7、申请人应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申请人地址”栏的填写 此栏必须准确填写,否则,后续程序无法进行 1、申请人地址要与委托书填写一致;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没有“省、市”的,申报时必须填加,地址应详细填写; 2、国外申请人地址应规范填写“国名”,且中、英文填写应齐全、对应;“国籍”一栏应准确、完整填写中文; 3、申请人为港、澳、台,名称、地址是中、英文对应的,应用第二书式,国籍一栏应填写齐全。 三、“是否共同申请”栏的填写 1、商标为共同申请的,应在“是”栏中标示“√”; 2、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及有效证件号码应打印在附页上; 3、其他共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附送有效证件复印件,所有的申请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4、共同申请人为其他主体资格的,应提供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且在委托书上盖章(注:国外及港、澳、台,申请人可签字); 5、申请人为非共同申请,应在“否”栏中标示“”。 四、“代理组织名称”及“代理章戳”栏的填写(没有委托的不用填写) 1、代理组织名称的填写,应与行政章戳完全一致; 2、代理组织名称的填写,应与委托书填写相符; 3、代理组织章戳,应加盖在申请书右下脚指定位置。切记:章戳不应覆盖在申请书填写的文字上,申请书背面黑框内及商标图样,不应覆盖章戳及签字。否则,后续扫描、录入时无法辨认。 五、“商标种类”栏的填写,应与申报种类相符(收费标准不同) 1、申请商标为集体商标的,应在“集体”栏中标示“√”; 2、申请商标为证明商标的,应在“证明”栏中标示“√”; 3、申请商标为立体商标的,应在“立体”栏中标示“√”; 4、申请商标为指定颜色的,除在“颜色”栏中标示“√”外,还应加注其它种类; 5、申请商标不是集体、证明、立体商标的,应在“一般”栏中标示“√”。 六、“商标说明”栏的填写应与所报商标图样一致 1、申请商标为“人物肖像、真人照片”的,应提供粘贴该肖像的公证书原件; 2、申请商标图像为“电脑合成”或“申请人本人”肖像的,应在此栏声明; 3、申请商标为外文的,应说明该外文的中文译意,如:文字为篆体、艺术体的,应详细注明。 七、“类别”栏的填写 1、此栏只需填写“类别”,类似群组不必体现; 2、所填类别,应与商品服务项目相符。 八、“商品/服务项目”栏的填写 1、“商品/服务项目”应规范填写序号; 2、超出“商品/服务项目”范围规定的,应填加附页,且应标明附页页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