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产品授权经销商协议-经销商,代理商,分销(2)
时间:2022-11-07 06:14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是否享有单独起诉的资格,在分析之前,需要区分经销权、代理权以及独占许可权的区别,这也是原告在本案中所混淆的地方。 独占许可是指独占许可即除被许可人使用外,其他人包括著作权人都不得使用,在这种情形下,独占许可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之诉。 经销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 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购货和转售,风险由其自己承担。在这种仅存在经销关系的情况下,经销商是不享有诉讼主体资格的。 原因其一是经营权只是对特定商品享有的一种物权,这种基于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只能制约合同双方,这种约束力不应及于第三人; 其二作为诉讼主体必须与诉讼标的存在利害关系,软件侵权之诉标的为软件著作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单独提起诉讼的只有软件著作权人和独占许可使用权人。 经营权与许可使用是不同的,经营权人是对软件产品本身享有所有权,一经购买,软件著作权人对此产品本身的权利就穷竭了,而许可使用则是在有限的时间内授权被许可人使用该软件,软件著作权人依然对该软件享有著作权。 代理权是指是指在指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购代销指定商品专营权。由该代理人单独代表委托人从事有关的商业活动,委托人在该地区内不得再委派第二个代理人。 其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产生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支付佣金的一种商业模式。代理权人是否享有诉讼资格,需要软件著作权人明确授权才可以。 本案原告主张其享有代理权和经销权都是混淆了与独占许可的区别,不论是代理或经销只要没有软件著作权人明确授权,其不具有单独提起侵权之诉的主体资格。 百度百科-经销商 百度百科-代理权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主要区别是什么? 淘宝知识产权侵权主要分为著作权,专利以及商标。因投诉理由不同所需申诉理由也不同。其中,著作权包括: 一、盗版书籍类、软件类(申诉凭证任选其一即可) 1、能够显示书籍名称的正规进货发票,需要包含: A、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B、购物小票 C、进货单; 2、授权凭证:从著作权人到卖家店铺的完整授权关系链条; 二、图片及文字侵权(申诉凭证任选其一即可) 1、权利人授权使用图片的证明:销售授权不认可哦; 2、自己享有图片著作权的著作权证明:原图、著作权登记证书、时间戳等,文字作品须指出自己的文字作品与投诉人作品不同且提供著作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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