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智慧商知云|代办专利保过申请|软件著作权保过申请移动版

主页 > 商标学院

简述认证条件-简述认定的条件(4)



(三)自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简述认定的条件

对已在中国注册的,不仅可以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也可以禁止他人在其他类别商品上使用。

对没在中国注册的,虽然不可以禁止他人在其他类别商品上使用,但可以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

此外,可以禁止他人作为企业名称、网络域名等引人误解的使用方式使用。

  拓展: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我国对的保护内容主要有那些?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简述认证条件-简述认定的条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