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重点笔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8)
时间:2022-11-01 21:33
商标权的概念、法律特征 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所谓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商标。 商标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 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 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这是由商标权的国内法性质所决定的。 商标权的内容 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 (2)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 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 (4)许可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根据。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注册的概念、原则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我国是实行商标注册制度的。在商标注册的原则上,各国主张不同,有自愿注册原则和全面注册原则。我国商标法在规定采用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又规定“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的强制注册的办法。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两类:一类使人用药品;一类是烟草制品。所以说我国《商标法》采取的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商标注册的条件 我国《商标法》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